法律分析:1、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下調0.10元;2、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3、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戶用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度電補貼標準不變。
法律依據:《吉林省2020年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申報指導方案 》
第壹章 第四條 重點支持續建項目。部分已投產的風電、光伏項目規劃規模較大,並已按規劃完成土地租賃、升壓站及外送線路建設,此次重點支持其開展續建,避免資源浪費,促進新能源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第二章 第二條 第三款 集中式光伏項目,新建項目單元為5萬千瓦壹個;續建光伏項目,結合接入點可接入容量等綜合因素,原則上單個項目規模不高於5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