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對象審計:是指對限制經濟發展的項目、重大產業項目、高新技術經濟領域項目、重大跨區域政策性項目和其他政策性項目的審計;
2.貸款管理審計:指對貸款利率、貸款計劃和貸款委托項目的審計;
3.貸款經濟效益審計:是指對貸款項目的直接效益和社會效益進行審計。
基建貸款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政策性基建貸款進行的審查監督活動,是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組成部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