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要將男方的個人財產變更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贈與和加名手續。未辦理變更登記的任何協議或公證都不能證明房屋的所有權。
《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