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_ _ _第七十八條夫妻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地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該房地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_ _ _ _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地產歸登記人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登記人的個人債務。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