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劃撥土地使用權證是不可以貸款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所取得的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工作,依法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和改變土地批準用途與性質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