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的程序包括:
1.學生家庭貧困證明加蓋家庭所在地街道委員會或村委會公章,縣級民政局公章。
2.學生自己的學生貸款書面申請。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父母戶口本、父母身份證復印件。
3.學生持上述證明和申請書到學生處學貸管理中心申請助學貸款。
註意事項:
研究生入學前已有工作經歷並在工作單位落戶的畢業生,原則上以工作單位住所地為原籍。如果畢業時不能回原工作地,並且在進入本科學校前必須確認原籍為居住地。這個產地應該定在地級市的第壹級,比如重慶渝中區,河南焦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