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作為職工可以固定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紀委反映,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維護的利益。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第三條 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壹)在向親友或者單位內部人員吸收資金的過程中,明知親友或者單位內部人員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而予以放任的。(二)以吸收資金為目的,將社會人員吸收為單位內部人員,並向其吸收資金的。(如果達到壹定程度,有可能構成非法集資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