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其住房公積金在國管中心處於繳存狀態,或經審批同意降低比例繳存或緩繳的在職職工,或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
2.申請貸款時,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3.提供符合國管中心要求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