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江蘇銀行“光伏貸”
2、江蘇常州江南農村商業銀行“綠能融”
3、上海市“陽光貸”
4、嘉興禾城農商銀行推出“光伏貸”
5、浙江諸暨農商銀行“光伏貸”
6、浙江金華成泰農商行“光伏貸”
7、浙江海寧農商銀行“光伏貸”
8、浙江龍遊縣“幸福金頂”小額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