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妳說的更換債權人,這個銀行是不可能的, 銀行沒有這樣的做法,現在妳是主要債權人,這個錢必須妳來償還,如果妳還不起,銀行會起訴妳,妳還是還不起,就妳的擔保人來還,如果妳擔保人也還不起,那麽妳們都要被銀行告了。
第二,妳與妳朋友之間的幫忙借貸關系銀行是不管這些事情的,如果妳要起訴妳朋友的話,必須出具妳們當時之間簽的協議或合同之類的。如果妳什麽都沒有簽的,妳朋友又不把錢給妳的話,那麽妳起訴他也沒有用的,因為妳沒有證據。 建議妳和妳朋友之間最好寫個協議。說明情況之類的文本。這樣妳以後打官司就有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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