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按期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由審批貸款的鄉鎮上門催收,必要時采取征信懲戒和司法程序予以清收。對到期貸款償還率達不到要求的鄉鎮,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要對鄉鎮黨政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
根據《古浪縣貧困村社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移民搬遷住房貸款分配使用方案》,貧困村社基礎設施移民搬遷住房貸款計劃安排1887戶、14706萬元。貸款期限15年(含3年寬限期),利息執行年基準利率4.9%。貸款還本付息主體為具體享受貸款的搬遷農戶,寬限期內利息由縣財政承擔,從第四年開始由搬遷農戶逐年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農戶貸款利息按年基準利率下浮20%執行,下浮20%的利息由縣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