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公務員不能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有三個方面影響,從重到輕敘述如下:
嚴重的刑事責任。如果公務員是惡意貸款,故意不歸還的話,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壹旦公務員被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將予以辭退,也就會失掉公務員身份。
民事責任。如果公務員不能按時償還銀行貸款,不是惡意的話。那麽銀行與公務員個人之間,其實屬於平等的民事借貸關系,銀行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追究公務員的債務責任。而如果案件到了執行環節,法院執行局可以強制扣劃壹定比例的公務員工資,用以償還貸款。
征信系統。現在銀行征信系統都是全國聯網,如果壹旦拖欠貸款未還,很有可能被記入征信系統,從而影響公務員個人今後的貸款、升職、評優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