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公司要求員工貸款給公司用,會被認為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公司將會面臨法律責任。
2、公司讓員工貸款給公司用,並由公司來還款,員工會面臨財務損失。公司無法按時還款,員工需要承擔額外的利息或滯納金,這會對員工的經濟狀況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