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員工收取財物。公司要求員工借錢給公司將被視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公司將面臨法律責任。
2.如果公司允許員工借錢給公司,公司將償還這筆錢,員工將面臨財務損失。公司無法按時償還貸款,員工需要承擔額外的利息或滯納金,這將對員工的經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