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與出借人協商壹致,訂立股權質押貸款合同即可。股東的股權可以質押貸款,但是壹般情況下都需要征得其他多數股東的同意才能將股權出質進行貸款。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四十三條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