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如下:
1.主要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不超過70%,但不低於1%。
2.副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各不超過20%,但不低於1%。
3.其他個人股東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不超過65,438+00%,個人股東持股不低於65,438+0%。
4.主要發起人股權三年內不得轉讓、質押,其他股東壹年內不得轉讓、質押。
5.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