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要求如下:
申請貸款前借款人須住房公積金開戶並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其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
由上可知,“連續”繳存是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壹個硬性規定。
也就是說,即便是外地轉移公積金到南京,也不能斷月。
舉個例子:職工在揚州繳存了1、2、3這三個月,轉移到南京需要接上去,繳存4、5、6這三個月,這樣連續繳存滿6個月才可以在南京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南京公積金貸款會不會放松連續繳存6個月的要求,不得而知!
建議可以撥打南京公積金中心電話12329咨詢,了解補繳算不算“連續”繳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