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司更換法人後,貸款的責任仍由公司承擔。根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並享有法人財產權。
這意味著,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債務責任都是由公司本身來承擔,而不是由股東個人來承擔。
股東的責任僅限於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因此,即使公司更換了法人,貸款的責任仍然由公司來承擔,而股東的責任不會因此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