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四條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生產經營個人貸款,金額超過50萬元的,根據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五條貸款人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個人貸款業務的細則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