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此舉首先涉嫌違背了合同法中的自願、公平原則。
2、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也就是說,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壹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壹項服務。
3、購房者作為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貸款銀行,而開發商指定銀行屬於強制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4、遇到這種情況,市民可向工商部門舉報,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