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在畢業學年,對低收入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殘疾高校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給予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職業培訓補貼
對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給予壹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壹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本人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