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公告截取如下:
考生應在考試結束後30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之和。報考需要補充專業知識的崗位的,筆試成績按三科各自所占比例折算。
符合公務員錄用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1,烈士配偶、子女20分;
2、回族考生加10分;
3、犧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加10分;
同壹申請人累計加分不得超過20分。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