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兩個人決定結婚了,就應該坦誠相待。無論丈夫有什麽理由和借口不及時說明自己的債務情況,都是對自己的不尊重和不信任。
如果我是這樣的情況,我應該選擇離婚,我沒有義務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把錢還給騙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