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來支付父親的債務。法律規定死者的債務清償是:繼承人僅以所取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繼承人自願償還不受此限。同時,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75條借款人應當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