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期限:據了解,銀行等金融機構是要求二者的期限需要壹致,因為“組合貸”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房貸二者設定的是同壹抵押物(即貸款申請者所購買的房子),貸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如沒還清貸款的,承辦銀行就會申請對設定抵(質)押物進行處置。若二者設定的期限不壹致的話,就會出現“壹種貸款到期,而另壹種貸款未到期”的局面,這樣銀行就不知怎麽處理抵押物了。所以,也正因如此,“組合貸”中的二者貸款期限大都是20年左右。在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貸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還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過執行不同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