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管是按揭購房還是壹次性付款,開發商都要給購房者出具“不動產”發票。有的按揭購房的消費者以為自己是按揭的,是貸款,就不能開出發票,其實不是這樣的,購房者采用按揭購房,是銀行已經把其他的貸款支付給了開發商,所以開發商應該給購房者出具“不動產”發票。在付完首付款之後,開發商都會給購房者開壹個首付款收據,等購房者從銀行辦理完購房貸款之後,開發商就應該給購房者開壹個全款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