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會讓賣方辦理壹個本行的借記卡,並留下卡號(放款用);
2、銀行合作評估公司根據銀行提供的賣方聯系方式聯系賣方,去實地看房後並向銀行出具評估報告;
3、銀行收到評估報告後,會同買賣雙方的貸款資料及其他資料整理卷宗上報本行信審部門;4、銀行審核貸款合格,批準貸款時間及數額;
5、已批貸後銀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6、過戶後將新產權證交於銀行,銀行拿新產權證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完畢,收到他項權利證後壹般三個工作日內會將所審批貸款額支付到方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