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2015]56號文件:
關於轉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轉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異地操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在本市行政區域外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的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可以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條件、貸款金額、期限、利率按照《滁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細則》執行。
滁州公積金管理中心/news/317 _ 2122 .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