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貸款人的具體身份信息,如名稱、地址等;
2、申請貸款的原因、貸款金額、用途、貸款期限等;
3、最後是申請人、貸款人的簽字確認,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