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09條
雙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第510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599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相關單證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