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貸款損失準備 10000000
②借:貸款-已減值 10000000
貸:貸款-本金 10000000
此處我不明白的是既然已經計提了減值損失了,為何還要做多第②步,這樣子不是重復計算了損失了麽?
答:沒有重復計算,第二步是從貸款到貸款,只不過是從正常的貸款轉到已減值的貸款,方便管理
第二個我不會解釋,當年學的時候就和企業會計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