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條件
1.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臺及外國人也可)
2.有穩定的職業、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年限不得超過70周歲。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房屋的合同和協議以及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5.所購房屋總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自住房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
6.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補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