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鐵血社區/】
Xi中院審理後認為,趙大偉強奸婦女後持刀將其殺害,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趙大偉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趙大偉不服,提出上訴。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2007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了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2月3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令,Xi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罪犯趙大偉的身份,將其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