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和出借人協商進行展期,展期到期之後如果仍然不能返還,出借人可以對借款人進行催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還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俄國家機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