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貸款的合規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貸前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寫出可行性分析報告。
2.負責審查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和擔保人的主體、業務政策、信貸政策和信用風險。
3.負責查詢和上報借款人的信用資料,檢查借款人貸款卡的有效性。
4.負責保管借款人的借據、抵押物及各種信貸登記簿。
5.負責及時發出逾期貸款催收通知,做好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6.在日常管理中,對貸款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行報告。
7.負責貸後具體聯系借款人,獲取客戶信息,監督檢查借款人和擔保人。
8.負責貸款的風險預警、展期、重組、催收、質量分類和客戶信用評級的初審,向信貸總監提出處理意見,落實相關具體貸款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