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他項”是指“他項權證”,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壹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房屋的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抵押權、繼承權等權利。所謂典權是指房屋所有權擁有者有將其房屋典當給他人以獲得利益的權利。抵押權是在不轉移房屋所有權的前提下,將標的物的權利置於他人控制之下,為擔保的壹種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