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大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貸款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購房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必須提供合法且經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
(6)申請貸款前無騙貸、騙貸等不良信用行為。
已經申請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結清前,無論是借款人本人還是其* * *共同借款人都不能再次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