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打電話做貸款是否犯法取決於所處的貸款公司是否合法,以及貸款利息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我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超過年息15.4%即被認定為高利貸,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