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子女無法償還銀行貸款,父母無需承擔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年滿18周歲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精神病除外;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子女在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單獨以自己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對其債務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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