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同壹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或其他關系的證明。
5.與申請人簽訂的所有保障性住房抵押承諾書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