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貸款展期。
這個很好理解,就是將即將到期的貸款再次展期,通過延長期限來緩解目前的還款壓力。資金周轉了,銀行貸款就還了。
第二,借新還舊。
因為貸款展期只能做壹次,如果展期到期不能及時償還銀行貸款,也可以和銀行協商做借新還舊的業務,即通過發放新貸款來償還即將到期的舊貸款,最終目的是延長貸款期限,以應對資金周轉不足的困境。
第三,擔保或抵押賠償。
如果以上兩種方式仍不能解決企業的困境,銀行只能通過執行抵押物進行補償或者讓擔保人進行補償來主張權利,那麽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基本已經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