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風險。所有貸款都是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對公,有些可以對私放款,第三方收款這只是作為壹個資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沒有聯系的,第三方收款人沒有風險。這是銀監會三個辦法壹個指引中規定的,專用名詞叫做受托支付,就是貸款之後要根據申請貸款的用途把貸款轉給妳的交易對手,第三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九十二條第三方將當事人因疏忽匯錯賬號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超過5000元,且拒不歸還的,構成侵占罪,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發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當事人證據不足,或認為可能判處其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要求警方立案偵查,待偵查完畢,受害人可以持相關調查卷宗,發起刑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