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
因家庭經濟困難籌集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
應用條件
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對象是中等職業學校壹、二年級的所有農村戶籍學生,縣鄉非農業戶籍學生,城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
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主要資助受助學生的生活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法律依據
高等院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