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土地確權的主要形式,包括家庭承包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兩種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
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