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已經異地繳存且在玉林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以按照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計算。
2.職工在玉林市轄區外繳存住房公積金,其配偶戶籍在玉林市轄區內的,在玉林市轄區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職工及其配偶須對該住房擁有產權),可向住房公積金申請個人住房委托貸款, 憑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和貸款證明,前提是符合玉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玉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受理點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占歸集余額85%時,可根據資金存量決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