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賬簿
3.結婚證書
4.身份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