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員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員工本人工資乘以員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如果繳納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個人可以免繳公積金。單位還是要按比例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