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主體為個人(包括個體經營者、合夥經營者和組織起來找工作的從業人員)的,創業擔保貸款全額貼息;
2)對於不需要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中小企業,財政部門在合同簽訂日按照貸款優惠利率(不含浮動利率)的100%給予貼息;
3)對擔保基金擔保的中小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的,財政部門在合同簽訂日按照貸款優惠利率(不含浮動利率)的50%給予貼息;
4)符合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申請條件的,貸款產生的利息由企業先行墊付,財政部門審核後給予貸款貼息;
5)所有延期和逾期貸款都不會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