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急需現金,可以和公司談,把另壹半公積金給妳(估計大部分公司不會同意)。
我覺得如果不是急需用錢,應該是要交的。個人賬戶中每月金額=個人繳費基數(壹般為個人基本工資,但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8~12)%*2,也就是說,如果妳的基本工資為2000元,繳費系數為8%,那麽妳每月繳納160元,妳的公司也會向妳的賬戶繳納160元。雖然暫時取不到,但是離職回老家(只要離開繳費的地方)可以壹次性把公積金賬戶裏的錢全部取出來。異地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比商業貸款利息低很多!
個人建議還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