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是壹個職稱,證明我有從事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能,而不是證明我的身份。只有身份證才是證人的身份。
護士資格證是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資格考試後取得的證書。護士資格考試於2001正式實施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精神,